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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中考体育分值提高到35分

来源:桑红青     时间:2013-04-26 11:01:35


据市场星报报道,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体育中考分值从30分提高到35分,择校生比例将不得突破招生计划20%……昨天,我省2013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以下简称“中招”)工作方案公布,今年我省中考时间仍为6月14日至16日,省示范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招“线下生”、买卖学籍。

考试科目思想品德与历史开卷考试

依照省教育厅规定,今年中考仍由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化学。具体分值: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其中听力测试3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合卷共150分、物理与化学合卷共150分。语文、英语、数学、物理与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允许携带教科书等相关材料。语文考试允许使用《新华字典》。各学科考试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是否开展英语口语考试,以及实施英语口语考试的步骤、范围和考试结果的运用,由各市或县(市、区)确定。生物和地理学科学业结业考试由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课程结束时举行。

考试时间统考时间仍为6月14日至16日

2013年全省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时间是:6月14日至6月16日。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体育中考体育中考的分值比去年提高5分

全面推进中考体育和理科实验操作考试,体育应设定必考和选考项目,考试分值应不低于35分,去年规定分值应不低于3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最高分值15分,学生可在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中随机选择一项内容进行。

政策规定择校生比例不得突破招生计划20%

继续坚持将省市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纳入各地中招工作中,实行统一管理,分校录取。2013年的分解指标应不低于学校非择校生招生计划的70%。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的学生享受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政策,保证他们与本地初中学校学生同等对待。鼓励和支持辖区内示范高中的联合招生,各校按生源成绩平行分配,逐步形成示范高中公平竞争机制。

各高中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各校招收的择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

招生政策省示范高中跨市招生将被“摘牌”

省教育厅规定,公办普通高中除承担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举办的“宏志班”,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生外,其他一律不得跨市招生。对违反此项规定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另外,同城范围内(含县域内)的普通高中学生严禁借读。

同时,各地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超计划、超班额招生,不得招收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学生。

中考加分五类考生今年中考将加分投档

针对不少考生和家长关心的中考政策加分问题,省教育厅将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具体加分对象和标准如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台湾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少数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在其中考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

民办高中严禁招“线下生”、买卖学籍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对擅自扩大招生计划或自行录取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考生,一律不能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能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管理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净化招生环境,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各校不得违反规定提前结束初中毕业年级课程或擅自删减非考试内容,不得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乱编滥印各种形式的复习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生参加中考。

各校要做好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学生的后期学习安排,不得让其提前毕业离校。各市、县(区)教育局及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地区、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中职招生五年制高职录取统一划定分数线

我省中职招生继续坚持“五个放开”政策,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自主权,调动学校办学积极性;鼓励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免试招生,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开办多种形式的“订单班”。

五年制高职的录取由省统一确定最低控制线,各市应严格按控制线执行,凡低于控制线的考生,省考试院将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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